近日,从北京市卫计委传来消息,在北京地区已有30家医院试点电子病历共享调阅,只要在这30家医院中的任意一家医院就诊,在其他29家医院就诊的相关信息,包括曾经罹患的疾病,相关检查和治疗情况,都能迅速调取,无须患者再深陷烦冗的病历资料之中耗费精力。
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当下,北京的医疗机构能将相关技术很好地与医疗信息相整合,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尝试。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于用药如用兵的医院而言,能否全面地掌握患者的相关信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我们国家,缺乏家庭医生这样一个患者健康档案的归纳环节,一个患者除非终身在一家医院就诊,否则,其身体的健康信息就非常碎片化地存在于他曾经涉足的各家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自述成为医生获得相关信息的重要来源。在这个过程中,患者可能因为自己对疾病的理解有误,一些就诊资料未能有效保管,或者是出于一些非医疗目的,杜撰、隐瞒一些疾病,导致医生做出不恰当判断和不适宜的医疗方案。
这样的现象,对患者的危害显而易见,一些本来在甲医院诊断的疾病,乙医院可能又一步不落地重复检查,耗费患者的金钱和精力不说,还可能延误治疗时机。现在,有些国家和地区推广的健康信息卡,将一个人的主要疾病和血型信息记录在一张可以随身携带的小卡片上,就是为了在紧急时刻抢救生命做准备。如果体系完善,电子共享病历显然可以发挥比健康信息卡更加全面的作用。
不但如此,电子共享病历的推广,还有助于健全医疗管理体系,避免一些患者伪造疾病,为他人开药或者倒卖药品。电子病历显然有助于约束虚假就医行为的发生。
再者,电子共享病历的推广,也有助于医患事后维权。因为病历是医疗行为重要的记录载体,是判断一个医疗行为是否准确的重要依据。在现实的医疗维权中,很多医患争执,都要依靠病历来充当评判依据。相对而言,我们国家对住院病历的管理比较严格,但对于更加常见的门诊治疗行为,相关的病历却往往交由患者管理,遗失、损毁乃至造假的现象非常普遍,电子共享病历的存在,相当于建立了病历资料库,对于保证病历的客观公正大有裨益。
虽然北京当前实施的电子共享病历还仅限于30家三级医院,保存时间也仅3个月,但这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经过试点的打磨后,全面铺开指日可待。届时,每个患者都相当于建立了自己完善的健康医疗档案,也有了可以方便查询的医疗过程。希望相关措施能够持续深入推进,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健康管理。
(作者:郑山海,系医务工作者)